尤其是在有了一袋萝卜和半车大白菜可以挥霍的时候,单一的咸菜已经不能满足她了。吃完早饭,绵绵就开始了自己的腌制之路。翠绿的青萝卜洗净切成条,加盐腌制两三个时辰后,萝卜就会变软出水。把多余的水分挤掉,然后晾干。用开水焯一下洗净浮尘再次晾干。锅里加盐,再加适量的糖、醋、花椒,然后加水煮开。晾凉后把萝卜条放进去,腌制四五天就可以吃了。这是爽脆口的萝卜条。绵绵还留了一部分晒成了萝卜干,里面只放了盐。吃的时候抓一把出来倒点香油米醋和辣椒油,再加一点油炸的花生米,那味道好吃极了。陈三喝酒的时候就喜欢让闺女给自己整一盘这个,说是吃着比肉都香。腌好了萝卜,绵绵又把手暗搓搓的伸向了大白菜。这里一般人家都不舍得用整棵白菜做咸菜,都是把炒菜时剩下的白菜疙瘩随手扔进咸菜罐子里。备年货然后绵绵就听到爹娘在那里嘀咕,这本游记抄写一遍大概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,然后笔墨成本需要一两银子,也就是说抄这样一本书大概能挣四两银子。貌似利润还算可观。正在绵绵思考着要不要好好练字,以后也靠抄书发家致富的时候。就看到她爹从怀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荷包递给她娘:“媳妇,这是你绣的那两幅屏芯卖的银子,一共二十四两。人说了,你这手艺精致是足够了,就是绣品稍小了点,年底大户人家都喜欢大幅的绣品,银子不是问题。”冯氏撇了撇嘴:“我还不知道大的挣钱?这都是以前在屋子里偷着绣的,要是绣大的不早被发现了?等明年老三不怎么占人了,我再好好绣上几幅大屏芯。”“我就这么随口一说,挣钱养家的事还是交给我,你要看孩子又要操持家务已经够辛苦了,刺绣既伤眼又伤身的,你身子弱,还是少做点的好。”绵绵默默的揉揉眉头,明明家里的家务绝大部分是自己和哥哥在做,她爹眼是瞎了吗,把功劳都放到她媳妇身上……不服有用吗?貌似是没用的。所以绵绵认命的端起木盆去给弟弟洗尿布去了。不过,原来便宜娘的绣工那么好啊,一幅绣品能卖十多两银子,不知道跟抄书相比,哪一样挣的更多?看看自己尚显稚嫩的小手,不管了,反正我还小,完全可以两手抓两手都硬嘛!技多不压身,多学点东西总是错不了的。万一哪天穿回去了,自己还能做才艺双全的小仙女。过后绵绵总算知道她爹为什么那么不遗余力的鼓吹她娘的彩虹屁了,他不但拿走了卖绣品的那二十四两银子,还又从她娘的小金库里顺了五两银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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